欢迎访问延陵殷商文化网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关于殷商文化 文化论坛 理事综览 企业之窗 殷氏动态 古今人物 建言献策 百花苑
网站导航
关于殷商文化
文化论坛
理事综览
企业之窗
殷氏动态
古今人物
建言献策
百花苑
最新动态 更多
海州“德一堂”召开族事工作年会…
宜兴“崇德堂”殷氏 举行宗谱续修…
阜邑“三仁堂”殷氏召开续修宗谱…
德昌殷氏来苏寻根
祝贺镇江电吹管研究会 成立二周年…
殷作崇著作《朝耕暮耘》出版发行…
文化传承,是族事永恒的话题 一一…
海州殷氏举行乙巳清明祭祖活动
 
详细内容  

殷氏家范“禁皂隶吏胥”的诫训

发布者:殷生良  发布时间:2025-08-05  点击:558

家谱,作为家族的历史见证,承载着独特的文献价值。她详细记载了一个家族的世代传承与历史变迁,对于每位家族成员而言,家谱不仅是追寻渊源、认祖归宗的重要依据,更承载了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的平民特色。同宗共祖的脉络、亲情血缘的紧密联系,以及世系人物的生平和事迹,都被一一详尽记载,共同构筑了家族的历史长卷。家谱中的家规家训作为传统教育的核心载体,通过道德规范与处世智慧实现家族精神传承,将修身进德作为首要目标,强调志于道德者为上的价值观,培养道德自觉与自律意识,通过具体行为规范,将抽象伦理转化为日常实践,形成融洽和睦氛围,保障家族价值观的代际传递,践行“家族梦融入民族梦”的社会责任担当。丹徒留村“伦叙堂”殷氏家规家训这样说:“不有规条以约束之,恐人类不齐,积弊日甚,必将有置公事于度外,视祖训为具文者,甚则是非错出,蔑理犯分,败坏伦常,玷辱先祖,而不以怪,吁可惧也。”家谱通常对品行低劣、违背道德准则或触犯法律的族人实施严厉惩罚,轻则禁止入祠或不许葬入祖坟,重则永久剔除族籍,以维护家族声誉和秩序。

丹徒留村“伦叙堂”殷氏家训第十三条“摈下流”谆谆告诫:“舞弊弄权、欺上枉下、诈赃入橐、移害无辜、造孽丧心,莫甚于胥吏,一旦事败,流祸亦最酷烈,而且失身贱役,不齿正人,亦何乐而为此哉。吾族清白相传,由宋迄今数百年于兹矣,谨守国法,懼辱家声,子子孙孙所宜各安本业,以祈无忝先人。有犯此者,当共绝之。至于皂班快役尤属下贱,更不必言;再下如娼优、卒、草窃、奸宄,及甘为奴仆者,皆当摈弃,勿少宽恕。

丹阳麒麟殷氏家规第四条“警游惰”忠告申饬“且见子弟之嬉游玩惰者,非溺于酒色,即类于优伶,以致恒产渐废,恒心顿失,大有不可言者。吾族如有不务本业,学为浪子风流歌弹恶习,引少年为群者,即行重责二十板;其父兄亦如之,甚有入梨园者,削谱其行字,重责三十板;不悔者,永不许入祠;或有纵其妻女不时出游及借烧香在外歇宿、远方看戏者,其夫其父俱罚跪公祠,听族长宗正辱骂后,使其跪读谱载闺范诸篇,不服者,重加责罚。”

丹徒黄墟殷氏家规家训第十六、十七条“吏胥宜禁”“下流宜摈”训诫规劝:“吾族自宋、元、明以来,清白相传,世有名贤,可为子孙模楷。若失身衙门甘为吏役,便立心奸险,制行乖方,一旦事败罪发,丧身忘家,妻孥受辱,亲族被累,流祸之烈,莫可底止。至于皂快下役,辱人贱行,又不必言矣。有犯此者,族人当共绝之。”“人生天地间,上之立身扬名,以为宗族交游光宠,次之亦当安分守业,求不失为。旧家子弟乃有败坏家风,变良为贱,或流入梨园,或窜身营伍,或甘居奴仆,玷祖辱宗,莫此为甚。此等匪类,族人当共弃之。”

上述殷氏家规家训中归纳的各种不务正业行为,古代统称为“下流”。在传统文化中,“下流”的意思是指言行低俗、道德败坏、卑鄙龌龊、众恶所归及地位微贱的人。一旦入流“下流”,将严重威胁社会稳定,败坏社会风气,对社会的道德观念造成严重侵蚀,扭曲的价值观影响社会的道德水平。因此,留村、麒麟、黄墟等殷氏把“摈下流”“警游惰”“禁吏胥”作为家族子孙后代在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培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维系家族发展不可或缺的精神纽带,在家族历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大清会典》规定,清代居民分为“良”与“贱”两个等级,其中“民(指普通百姓,包括自耕农、手工业者等)、军(包含军人及其家属)、商(从事商业活动的人群)、灶(指盐业生产者)”四民为良,而“奴婢、娼优、公差隶卒、乐户、惰民、九姓渔民、疍户”等特定群体被归为贱民,凡衙署应役之皂隶、马快、步快、盐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皆为贱役,长随亦与奴仆同,其有冒籍、跨籍、跨边、侨籍皆禁之。法律限制:贱民及其四世子孙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剥夺入仕次格;贱民职业世袭,不得改业或脱离贱籍;贱民与良民通婚受限,社会地位差异显著。该制度体现清代通过法律和职业限制强化社会等级控制的特点,直至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渐废除。贱民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等级,在各种层面都受到歧视。清代士绅家庭,严禁子孙从事皂隶衙役(吏胥)等贱民职业。

皂隶衙役(吏胥)等职业虽属贱民阶层,但因经济需求、权力寻租空间及社会底层生存压力等因素,仍有大量人群被迫或主动选择这些职业。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经济驱动与社会结构矛盾。1、微薄俸䘵与隐性收入反差:清代皂隶年俸6—8两白银,远低于家庭全年基本开销,但实际收入依赖办案规费,如凶案现场勘察、传唤押解等环节均可索取车马费、鞋袜钱,大县皂隶年规费收入可达数千至上万两。2、底层人群的生存选择:无地流民、市进无赖等群体因缺乏稳定生计,被迫选择贱役,对赤贫者而言仍是唯一糊口途径。

其二,权力寻租与制度缺陷。1、行政体系的寄生关系:皂隶与书吏、官员形成利益链条,通过虚增案件数、私设名目摊派等方式共同分赃,以白役机制扩大敛财网络。2、地方治理的灰色空间:州县官员默许规费收取,将皂隶视为行政成本转嫁工具。

其三,社会流动的畸形路径。1、贱籍身份虽限制科举,但部分皂隶通过积累财富购置田产、培养子弟经商,间接实现阶层跨越。更有勾结乡绅垄断地方资源者,形成实质性权力网络。2、子承父业世袭的链条,约有一半皂隶职位属世代承袭,形成封闭的职业群体,这种代际传递降低职业转换成本,强化了群体认同。

皂隶(吏胥)作为古代衙役职业,日常工作给社会产生很多危害:

其一,权力腐败与基层治理失控。1、狐假虎威的职权滥用:皂隶作为官员权力的延伸,常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勒索盘剥,通过说事过钱(中介贿赂)等手段敛财,导致司法腐败和行政效率低下。2、灰色利益链形成:由于皂隶多由官员亲友担任,形成封闭的利益集团,他们“朝入衙门,暮称富室”,通过垄断信息差和执法权快速积累财富,严重破坏社会公平。

其二,社会歧视和阶层固化。1、贱籍制度的文化压迫:皂隶被归贱籍,其子孙三代不得参加科举,这种制度强化了士农工商的等级秩序,阻断底层上升通道。2、职业污名化的代际传递:将皂隶视为污秽职业,这种标签通过户籍世袭制延续,导致家族长期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

其三,基层治理的恶性循环。低薪助长贪腐;暴力执法常态化;执法公信力受损。

其四,文化符号贬损。

古代家族为何要禁止其成员从事皂隶吏胥的职业呢?

其一,社会地位与职业歧视。1、贱籍制度的固化:皂隶被法律明确归类为“贱民”,与娼妓、优伶等同属社会底层,其职业被视为“污秽不洁”,从事此类职业者及其四代以内子孙均被剥夺科举、为官等权利。若家族允许成员从事皂隶,可能导致整个家族被降为贱籍,丧失社会上升通道。2、道德污名化:皂隶因参于刑罚执行,被儒家伦理视为“有损阴德”的职业,家族为维护清白声誉,往往通过族规禁止族人涉足此类工作,避免成为“家世不清”的污点。

其二,经济利益与政治风险。1、职业世袭的束缚:明代以降的匠籍、军户等世袭制度虽未直接覆盖皂隶,但社会观念将其与“技术役”绑定,导致家族成员长期从事差役可能被固化为职业阶层,削弱文化资本积累能力。2、政治牵连风险:皂隶需直接参与司法执行,易卷入官场纠纷,可能因案件处理不当被株连,家族为避免政治风险而主动规避此类职业。

其三,家族荣誉与礼制冲突。1、科举及第的障碍:若家族成员从事皂隶,其子孙三代内不得参加科举,直接影响家族通过科举实现阶层跃迁的可能性。2、褒封制度的限制:科举及第者可获朝廷对祖辈的追封荣誉,但若父祖从事贱业,这种封赏会被视为“有辱名器”,因此家族需通过职业限制维护潜在的褒封资格。

其四,社会流动与阶层维护。1、士人阶层的文化垄断:科举本质是士人阶层的再生产工具,家族若允许成员从事皂隶,可能打破士族的文化垄断地位,导致社会流动冲击既有秩序。2、良贱通婚的禁忌:贱民与良民通婚受法律限制,家族成员从事皂隶可能影响后代婚配范围,进一步削弱家族的社会网络。

在中国古代有多个家族因职业或历史原因受到科举限制或社会歧视。泉州蒲氏家族因在南宋末年投靠元朝,并屠杀南宋皇室成员,被明太祖朱元璋列为“通敌叛国”的典型,下令该家族男子世代为奴、女子世代为娼,彻底剥夺其科举资格和正常社会地位。还有衍圣公(孔子嫡长子孙的世袭封号)因是孔子后裔身份享有特权,但在朝代更替中见风使舵,有多次“贰臣”行为。北宋灭亡后,孔端操留守曲阜,主动投降金军,成为金朝统治下的衍圣公,积极参与金朝文化活动,以迎合金人统治。蒙古灭金后,衍圣公孔元措被蒙古人沿用,同时蒙古还另立了孔元用、孔之全两位衍圣公,导致出现多个衍圣公并存的局面。明未清初,衍圣公孔衍植在清军入关前就主动向清廷递交表文,并因此获得清朝的荣华富贵。衍圣公的孔氏在历史中虽未直接受到科举限制,但其政治选择导致后世对其道德评价两极分化,部分支系因争议性行为间接影响仕途。还有部分家族因先祖犯罪或从事贱业被列为特殊户籍,虽无明文禁止科举,但实际受到社会歧视的影响。

古代殷氏家族禁止其成员从事皂隶吏胥等职业,体现了传统家族对百年树人的深刻认知,维护家族声誉和秩序,承载着先辈对家族价值观的坚守,也是遵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典范。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往往系于每一代人的选择。皂隶吏胥之职虽能解一时之困,却会断送子孙前程;眼前利益虽可解燃眉之急,却会玷污家族根基。这种宁守清贫不坠家风的坚持,正是维系家族世代昌盛的根本所在。“禁皂隶吏胥”意在告诫后人,家族的荣誉与传承需每个人珍视与守护。让我们培育健康价值观,与时俱进,开创殷氏新时代美好未来。

殷生良


    
 
Copyright © 2015-2018 延陵殷商文化网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镇江市丹徒区黄墟殷商文化研究促进会 电话:15996806016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黄墟殷氏宗祠
网址:http://www.jsyswh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