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牌位分类
我国民间传统习俗,人逝世后其家人要为其制作牌位,作为逝者的安魂之所。牌位分为两种:一种是人死后设立的临时性,专用于新亡超荐时用的灵牌,又叫“祭荐位”;另一种是用木头雕刻后置于宗庙祠堂内,受后嗣子孙们香火供奉的“神主位”。
祭荐牌位前面书有亡者名讳及设祭人名,背面写有亡者生卒时间。神主牌一般只在前面书有先人名讳。如果是双层还有内函的牌位,再在内函层书写亡者生卒时间和奉祀人名。
二、牌位缘起
民间供奉神主以缅怀先人的做法,据说源于汉代“丁兰刻木事亲”的故事,为历代儒家所倡导。规范神主制作,则从宋代程伊川开始,经朱熹《家礼》一书向全国推广后普及之。但兴建宗庙以奉神主的行为还仅局限于上层阶级或民间墓祠。直至到了明代,民间宗庙大兴,举国上下“家必有庙,庙必有主”。
佛教自宋代亦开始学习儒教做法,各寺建祖堂以代替民间宗祠,制神主以祭大德。同时,佛教还向社会信众开放承揽佛事,信众设牌位书写亡者姓名,到寺院作荐亡之用。
三、牌位处置
祭荐灵牌是死者正魂临时性寄居之处,待出殡或祭祀活动结束后随灵柩一起埋葬或焚化。有的地方特别禁忌丧葬期间用的祭荐牌位与后期供奉在祠堂里的神主牌位放在一处或两相见面。
神主位俗称“木主”或“神位”,是安置于宗祠,用作长时间祭奠或祭祀的工具。供奉祖先神位意在“报本反始,慎终追远,不忘其所由生也”。
四、宗祠肇兴
中国人家族观念很强,几乎每一族姓都建有自己的家庙祭祀祖先。“祠堂”这个名称最早出现于汉代,当时祠堂均建在墓地附近,称作“墓祠”。一开始祠堂和宗庙都有等级之限,民间不得立祠庙,到明代嘉靖年间才“许民间皆联宗立庙”。后来,天子、诸侯称“宗庙”,其余称“宗祠”。宗庙、宗祠是为供奉祖先神主而建立的,神主开始多以梓木为之,栗木、枣木亦可。宋代程伊川建议专用栗木制作,深得朱子赞许。栗者,“礼”也!
五、木主制作
现在祠堂里摆放的神主规格各地略有不同,现根据宋代朱熹《家礼》所载程伊川设计之神主制式简述如下:神主要用栗木制,趺(底座)方四寸,象征一年之春夏秋冬四时;主板连趺一起高一尺二寸,象征一年十二个月;身博(宽)三十分(三寸),象征每月三十日;身趺皆厚一寸二分(十二分)象征每天十二时辰。剡上(圆顶部分)高五分,由圆顶至下一寸高为额,神主板辟为前后两片,前片为三分之一厚(四分),后片厚三分之二(八分),额与后片为一整体。神主后片正中刻凹槽名“陷中”,又称“内函”。陷中阔一寸,长六寸(另说为一尺或不限),以书先人爵、姓、名、行,曰故某官,某公,讳某,字某,第几神主。前后两片神主板书写毕,合在一起竖着插在底座上。板身出底座一尺八分,并趺高一尺二寸(隼脚十二分)。在神主后片陷中凹槽的两侧,距底座七寸二分高的位置,要开凿小孔,名之为“窍”,以通陷中,便于祖先灵魂出入或依附。窍的孔径四分,相当于两层主板总厚的三分之一。
神主前面,题写先人属称,谓高曾祖考,称谓官或号行,如处士,秀才,几郎,几翁等。最后在神主边沿(左下方)题写奉祀人名字,例如“孝子某某奉祀”。
以上所言制作神主的尺寸指的是我国历史上的周尺,换算现在的公尺每周尺约等于23CM,每寸约等于公尺2.3CM。
六、木主书写
1、竖排,正楷字书写,不得写同音字、异体字,不得用草书,不得涂改。2、神主称谓与奉祀人辈份要对应,例如父与子,祖与孙,伯与侄等,不得多辈份同祀时主次不分,伦常紊乱。3、木主题字内容不得用标点符号,字体需雕刻时,一律阴刻。4、奉祀子女为父母作主时最好不要自称孝子,以示谦恭,且忠孝与否,祖上有知。5、因神主对先人已有姓氏说明,故血亲奉祀人著名时无须带姓。6、中榜字数按民间习俗须符合“生老病死苦”之“生、老”二字。即从中榜第一字按“生老病死苦”循序数去,一竖行总字数尾数应在“1、2、6、7”四个数上为吉。7、亡者有朝廷赐谥功名的,神主用朱漆金字;爵卑者用乌地绿字;士庶用粉底墨字题之。
七、木主安奉
祠堂有三种,总祠、支祠、家祠。供奉木主的祠堂如果是一族之总祠,则由开基祖始供起,始祖居中,后世按左昭右穆规制依序排列。支祠从房头始祖供起,家祠神龛以高祖开始。总祠中间一个开基祖的牌位最大最豪华。如果开基祖以下有数代无分支传下,就把直系祖先按昭穆统统写在一个牌位上。从有分支开始,单独一人一牌按昭穆分别在左右摆放。待神橱第一排放满,再接下来第二排、第三排。如果始祖的下一代就已分支,中间的大牌位则写迁居以前的祖宗神位。
八、神主称谓
神主中央的题名,有些是以“呼姓唤名”的方式称呼死者,如“某公某某府君”。神主牌上的“显考”、“显妣”、“显祖考”、“显祖妣”、“显十一世祖考”、“二十四世显考”等字样,都是用来说明死者与立祀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的。
由父亲这一世开始往上溯九世为鼻祖,鼻祖以下,九世先人和奉祀人相对称谓如下:某氏鼻祖——耳孙;某氏远祖——云孙;某氏太祖——礽孙;某氏烈祖——晜祖;某氏天祖——来孙;高祖考、高祖妣——玄孙;曾祖考、曾祖妣——曾孙;显祖考、显祖妣——孙;显考、显妣——男(儿)。
一般的宗祠因过去祖宗太多,离时遥远的就不再供奉,只供一个始祖,然后由父亲以上四代高祖开始,供奉高、曾、显、考四世神主即可。始祖以下,高祖以上历代祖宗的牌位一过时间就被剔除,这种行为称之为“祧”,所谓“亲尽则祧”。
例如父亲在世时,他供奉的高祖,到父亲去逝,父亲的神主入祠后,原来的高祖就上升为“我”的天祖,就可以把天祖神主“祧”出祠堂,不在供奉。相对始祖而言,要永久供奉,称为“万世不祧之祖”。
另外,对神主的称谓还有其他不同叫法,再试举一二:
神主上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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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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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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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考、显考、公、府君、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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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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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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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妣、显妣、母、孺人、太君、太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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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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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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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考、显祖考、祖考、太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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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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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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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妣、显祖妣、老太君、太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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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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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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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伯考、故伯考、某公、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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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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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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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叔考、故叔考、某公、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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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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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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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岳父大人,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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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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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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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大人、外姑某母、某太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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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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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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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夫、良人、某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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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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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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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室、贤妻、某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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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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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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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继父、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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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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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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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继母、老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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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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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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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姑父、某公、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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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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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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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姑母、某府、某氏、老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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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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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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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寄父考、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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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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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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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恩师、某某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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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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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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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君、仁兄、彦兄、贤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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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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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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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神主上的名字,生前曰名,死后曰讳,对直系长辈不能直呼其名,在名字之前必须加一“讳”字。
女性神主,由于过去重男轻女,女人只写姓不写名字,牌上有姓无名。女的姓氏之前还必须冠以夫家之姓,例如田姓女嫁到张家,逝后,张姓儿子应在母亲神主牌上写:“先妣张母田氏孺人之神主”。在女子称谓中,“母亲”是最伟大而高尚的。对母亲称“妣”、“太君”、“太夫人”。另外,清朝有封赠的命妇,一品二品称夫人,三品称淑人,四品称恭人,五品称宜人,六品称安人,七品以下称孺人。普通百姓称已故的母亲、祖母等为“老孺人”,即自谦最低等的。
九、“考、妣”释义
神主牌和墓碑上都以“先考”、“先妣”称呼已去逝的父母亲大人,很多人对考、妣二字含义并不明了。据《考工记》解释:“考,成也;妣,媲也”大意就是父亲完成了自己的功业和责任,把儿女养育成人;母亲相夫教子,操持家务,其功德堪与父媲美。此为考、妣二字原始含义。在考、妣之前加一“先”字,意为父母已亡。先考、先妣是对已故父母的敬称,也是普通老百姓认可的社会通谥。
十、“显”字释义
先考、先妣称谓是对已逝父母的褒谥,有的神主和墓碑上用“显考”、“显妣”来代替先考妣称谓,很多人对这个“显”字的含义也并不是很了解,以致网上出现很多错误的解释。“显”字用在神主和墓碑上以称谓亡故父母,正解有二:一是用“显”字代替“先”字,两字读间相近,含义相同;二是替代“皇”字。以前神主牌和墓碑上有的称“皇考”、“皇祖考”等,“皇”这个字本来是指高、大、上的意思,并非专指皇帝君王。元朝大德年间,朝庭规定不允许再用“皇”字,改为“显”字。显,年老德望也。《读礼通考•神主》:“古人于祖、考及妣之上皆加一‘皇’字,逮元大德朝始诏改‘皇’为‘显’,以士庶不得称皇也。不知皇之取义,美也,大也,初非取君字之义。”
十一、祭荐牌通例
祭荐牌有三种,一种是在丧葬期间用的临时牌位,另一种是在出殡以后虞祭时用,还有一种请僧道做超荐法事时用的临时牌位。三种牌位都须在背面写上逝者生卒年月及设灵人的名字。祭荐位是为了供奉死者而暂设的牌位,故而上面应称某某“灵位”。
第一种殡丧时用:“家严某(姓)公讳某某(名)府君之灵位”;“家慈某母某氏太君之灵位”。
第二种虞祭时用:“先考某公讳某某府君之灵位”;“先妣某母某氏太君之灵位”。
第三种超荐法事时用:“先考某公讳某某府君往生莲位”;“先妣某母某氏太君往生莲位”。
佛教荐亡法事用的往生牌位可以用纸制作,女性用黄纸牌位,男性用青纸牌位。字数不讲究“大黄道”、“合生老”等迷信规则。
十二、神主通例
相对祭荐时的临时牌位,神主牌是练祭后归藏到宗祠内长期奉祀的牌位,因是用栗木制作,故又称“木主”或“栗主”。
甲、常规牌:
1、曾祖父、曾祖母神主:“先曾祖考某公太老府君神主”;“先曾祖妣某氏太老太君神主”。
2、祖父、祖母神主:“先祖考某公太府君神主”;“先祖妣某氏老太君神主”。或“先祖考某某(名)某(姓)公太府君神主”;“先祖妣某氏某母太孺人神主”。
3、父母神主:“先考某公府君之神位”;“先妣某氏太君之神位”。或“先考某某(名)某(姓)公府君神主”;“先妣某氏某母孺人神主”。或“先考某(姓)公讳某某(名)府君之神主”;“先妣某母某氏孺人之神主”。
4、夫妻神主:如果夫妻没有儿女,可以互题神主。妻子给丈夫所题的神主上称其为“皇辟”或“良人”。皇辟,即“夫君”之义。妻则自称“未亡人”。丈夫题妻子神主称“细君”或“贤妻”,细君者,贤助也。如“先夫某某皇辟之神位”;“先室某某贤妻之神位”。
古人有姓、名、字、号等称呼,在神主牌位上这些称呼有时可以随机应变,例如明代爱国名臣袁可立,姓袁,名可立,字礼卿,号节寰,神主可题为“袁公可立”、“可立袁公”、“节寰袁公”等。古时对男性长者或老人普遍尊称为“公”。
乙、贵格牌:
如前所言,“显”字本与“先”同义,两者可互换通用,但用之久矣,便有了其它引伸义,并约定俗成:有功名者用“显”字,士庶百姓用“先”。更多时候,显考、显妣特指亡者为家中最年长者,且已子孙满堂。一家之主人,或有官爵之男人神主和墓碑上题称为“府君”。“太君”、“孺人”都是旧时对官员母亲或有封诰的命妇称谓,后演变为对一般老年妇人的尊称。如“显考某公某某老府君神主”;
“显妣某母某某氏老太君神主”。
丙、冠国号和待赠牌:
有些神主和墓碑题字带有国号和“待赠”字样,例如书国号有“清”、“皇明”、“皇清待赠”等。神主和墓碑上冠国号一般有三种情况:1、亡于异国者,思念故土;2、一生跨越多个朝代的亡者,以出生时的朝代冠名;3、生亡俱在国朝,刻字以表爱国。“待赠”字样多与此三种情况相关联,例如“皇清待赠”、“皇清待诰”、“皇清待旌”等。“皇清”即指清朝、大清,“皇明”指的是明朝、大明。在神主墓碑上刻有这类词语,意为期望官方的功名追赠。如“皇清待赠显考斯崇公二府君暨妣节孝包太君神主”,二府君,即排行老二 ;“清处士三房十六世祔主振纲恤九公(妣郑氏孺人)神主”,处士是未及第的读书人,某种程度上也属于“待赠”功名的一类人;“皇清十九世祖考道渊翁府君(妣甄氏太安人)神主”安人,为六品官员的命妇。
丁、带官爵功名牌:
旧时对先人生前所受到的荣耀非常重视,以至作神主时,有诰封官职者都要先填在上面,其次再接着写某氏、某号、某府君、夫人等称谓。亡者有朝廷赐谥号的,神主可用朱漆金字。因为谥号都是天子、诸侯和高等级大官才有的,大夫以下无谥号,就在神主书某某皇朝敕授、敕封或诰赠其他曾有的功名,亦可书“待赠”,以望将来。
清朝任命官员或赐于功名有三种形式:五品以上的高官,由皇帝亲自任命的称为“诰授”;六品以下小官,由吏部直接任命的称“敕授”;属于循例授官,即按照定例授予官爵者名为“例授”。因推恩而授予官员家属的封号根据官阶大小分为“诰封”、“敕封”、“例封”;授予官员家属已殁者的封号按高低级别分别为“诰赠”、“敕赠”、“例赠”。如“皇清诰封文林郎”,说明死者是清朝人,在生时被诰封过文林郎。在功名称谓方面,监生(国子监的学生)称“太学生”;贡生称“岁进士”;举人称“向进士”;秀才称“郡庠生”或“邑庠生”(古代学校称庠,故学生称庠生,明清时期州县学为“邑庠”,府学为“郡庠”)。例如:“显考清邑庠生某谥府君之神位”;
“显妣清例赠孺人某太君之神位”。
另外还有一些被举荐并上报朝廷主管部门备案的年老德高望重之士称为“耆宾”。清朝有官员的太太谥号夫人、孺人等,属于例封,不用上报审批的。
清制,对考绩优异的官员,奏请给予加级、记录等奖励,谓之“议叙”,死后给一个“议叙”的官阶,以示哀荣。“右堂”即吏目,是清代州官佐吏之一。
戊、堂号世系牌:
堂号为旧时一户人家的称号,过去同姓族人多聚族而居,或同一姓氏的支派、分房集中居住于某一处厅堂、宅院之中,堂号就成为该大户人家的标识。同姓族人为祭祀供奉共同的祖先,在其宗祠、家庙的匾额上题写堂号,因而堂号也含有祠堂名号之含义。同一祠堂的族人,由始祖往下排序,经一世、二世、三世乃至若干世,将所属世系记入祖谱和神主墓碑上面,如此千秋百世,不致乱伦。 如“廿四世明经进士定衡字祖胜名步堂行七钜二龚公胡氏孺人之神位”。当一神主同时书几代人时,按昭穆制居高在中间,二世居左,三世居右。
己、宗祧之制:
中国人有“八辈祖宗”之说,八辈祖宗由远及近分别为鼻祖、远祖、太祖、烈祖、天祖、高祖、曾祖、祖(爷)。对于居位中间活着的人来说,上下九代人最为亲近,分别为: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俗称“九族”。时间久远,祠堂内祖宗太多供不过来时,便有了宗祧制度。
宗祧本来是皇帝太庙里的做法,过去皇帝太庙共有两个,一个叫做家庙,一个叫做祧庙。祧庙就是远祖的庙,家庙只能供奉七世祖宗或四世祖宗的神主,如果多出来就要把离自己辈份远的那个移入到祧庙里去中合祭,所谓“亲尽则祧”。但是,家庙里要有一位始祖始终不能移入祧庙,称为“不祧之祖”。老百姓没祧庙,过去对离自己辈份远的神主有的直接埋入坟地里去了。
理解了宗祧制度,人们就可以不必全部把历代祖宗都供在祠堂里,一般只需供奉高、曾、祖、考四代祖先即可。例如在神主上书“高曾祖考”代表自父亲以上四代先亡;或者直书“某某堂上历代宗亲神位”即可代表所有的祖宗了。如“义门三代高曾祖考昭穆神主位”。
庚、内函牌:
人们把神主牌看成是亡者灵魂依附的地方,所谓“送形而往,迎精而返”,把亡者形体葬归茔地,灵魂迎回祠堂附于神主。人们凭想象把神主做成空心的,而且早期还在牌位上凿有小孔,如皇陵棺床上的金井,以方便祖先灵魂出入。
空心的神主实际上是由前后两块木片合而为之,后片中心部位挖槽,称为内函或陷中。内函槽中与前片表面所书内容相同。所不同的是,后片内槽两侧,还刻写有亡者生卒时间,享受年命,及主祀人名字。两片合拼后,后片所书字样因藏在夹隙中,在外面是看不见的。如山东烟台居上坊主人王振玉为其父母大人制作神主,外面:“显考王公讳文藻老大人之神主”,内函:“皇清待赠处士讳文藻王公老大人之神主”;外面:“显妣王母张氏孺人之神主”,内函:“皇清待赠孺人张孺人德配文藻公之神主”。
神主和墓碑上对死者年龄称呼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60岁后写“享年”或“享寿”,59岁前写“得年”。
辛、风水信息牌:
有的地方在为亡者“作主”时,除了在上面刻写死者姓氏名讳和生卒时间外,还有的刻上该神主的坟墓所在的风水信息,其实就是想告诉后人,这位祖先的坟墓在什么地方,坐山朝向是什么方位。古代有种风水流派叫“形象派”,他们会根据各种地形给地块命名,例如叫某地为“黄花岗”“燕子矶”“雨花台”“马鞍山”“老虎跳涧”“九牛守栏”等。有的大些的地名是当地人都知道的,有些则是风水师专门给个人坟墓点穴时起的名字。总之,让后人看到先人神主牌上的地名就会知道这位先人的坟墓所在。
另外,神主牌上所标的二十四山向,都是根据坟墓所在地块的风水格局以及死者八字所确定的,这些坟墓朝向对后人的影响至关重要,刻在神主上,提示后人如需要迁坟时,朝向不要弄错。
十三、通神点主
为故去的长辈制作神主灵牌的过程称“作主”,所作神主分内外两层书写“某某神主”时,故意把“神”字少写“最后一竖 ”,“主”字少写 “最前一点”。然后请地方县令或乡绅用朱笔补上灵牌上这一竖一点,此过程称为“通神点主”。有的地方制作神主时“神”字是写完整的,唯将“主”写成“王”字,故仅作点主之仪可也。因“主”字其笔画为墨汁所书,只有“主”字头上用红砂补点,象征红到头顶,预示子孙昌盛。点主仪式各地不同,所请点主官履行仪式后,还要祝愿一下神主后人:“古帝以来有三王,王字加点有主张,今日神主由我点,后代儿孙得荣昌。”神主后人谢礼完毕,孝长子怀抱“神主”,将之安放于祠堂神龛上,至此“点主”仪式完成。
十四、墓碑缘起
中国早期墓葬比较简单,所谓“不封不树”,既不封土堆坟头,也不在上面种树,更莫谈竖碑立传了。后来随着厚葬兴起,再加社会对人们有“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要求(谨慎地对待父母的去世,追念久远的祖先,自然会培育出忠厚老实的百姓),于是对故去祖先种种追忆和祭祀活动逐步普及,坟前立碑便是其中之一。
人们从死人下葬时起吊棺木用的圆木得到启发,一开始在墓前栽个木桩,系上纸帛旌幡,写明死者的姓名和生卒时间,叫做“铭旌”。但这些东西都容易损坏,人们便另想办法,后来用石柱代替木桩,由此,在坟前竖石碑的做法开始流行。
现在我们看到的墓碑有两种:一种是标名碑,即墓碑的正面标明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的时间,碑的背面留空;另一种墓碑的前面与第一种相同,背面,即“碑阴”再刻有更详细介绍死者生平的碑文,称“墓志铭”。
十五、格式和书写
墓碑整体纵向分左、中、右三个部分,中心部分称“中榜”,用来书写墓主身份,其中包括墓主的头衔和获得的功名、家族堂号、谱世多少代、姓氏名谁、字某某、号某某等。如“溪化堂十九世诰封奉政大夫介石蒋公府君之佳城”。如果是夫妻合葬用同一墓碑的,要遵循男尊女卑的书写格式,即男在左,妇在右。
按左青龙、右白虎的风水方位,墓碑的左榜又称“龙边”,用来书写墓中人的生卒时间以及安葬或重葬的日期。生卒时间按国号+年号+岁次干支组合。如果不知道亡者生卒时间,则用“吉月”、“吉日”、“吉时”等泛称代替。
石碑右榜的“虎边”,用来书写坟墓“山向”方位和立碑人信息。山向,即坟墓棺椁在二十四山中的坐向(死者于家里停灵时,头朝前;埋葬时脚朝前。因此坟墓以死者头部的方位为“山”,脚的方位为“向”),有的更加详细地把山向内的分金刻度也写出来,如“癸山丁向兼子午,丙子丙午分金”。坟墓的山向是由寻龙点穴与墓主八字相结合而确定的。即或以后遇到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坟墓毁损,后人仍可依碑上的风水信息按原来的方向重新修坟立碑。
墓碑的右下角是立碑人信息,一般署名者都是墓主子女及后人,也有立碑人为亲友和社会团体的。立碑人的身份要对应中榜对墓主的称谓:如称墓主为“考、妣”的,立碑人就自称“男某某”;如称墓主为“祖考、祖妣”,则自称“孙某某”;墓主为“曾祖考、曾祖妣”则自称“曾孙”;墓主为“高祖考、高祖妣”的,则自称“玄孙”或“元孙”。立碑人是墓主的直系宗亲,则于立碑人后写“奉祀”。如果墓主是不具名的“历代祖宗”,立碑人则写“合族众等奉祀”或“嗣孙仝勒奉祀”。由第三者朋友或团体立碑的,则不名奉祀,直书某人、某社团、某组织“立碑”、“纳石”、“勒石”即可。
有的墓碑正面除了左、中、右三个位置写字外,还在顶部左右角或有碑帽的地方刻上墓主原籍、朝代、封敕、山向等字样。老百姓碑首以刻籍贯为主,如某某府,某某郡,有的只刻地区和村名。除以上在墓碑正面刻字外,还有在墓碑后刻有“福荫子孙”、“恩泽后代”等祈福语的。
十六、墓碑字数“合生老”
所谓“合生老”,是道教正一派倡导的迷信做法,就是墓碑中榜的字数按“生、老、病、死、苦”对应着循环数去,最后要落在“生、老”两字上面,只有这样,才能趋吉避凶、财丁两旺。其实就是中榜一行字的尾数要在1、2、6、7上面,例如六个字,七个字,十一个字,十二个字,就是最吉利的。如“溪化堂十九世诰封奉政大夫介石蒋公府君之佳城”。一行共21个字,最后一个字落在“生”字上,属吉数。祖父祖母合葬同碑书名,如“显祖考范公讳喜文太老府君德配蔡氏太老孺人之墓”共二十二字,亦属吉数。
如果字数不在“生、老”两个字上,可以用增减单字词或双字词的办法调剂。例如,姓名之间的“讳”字写小点且偏到一边,就不算数可以少算个字;把“二十世”改为“廿世”;“皇清”,把“清”字上的“皇”略去。同时可以用双字词“府君”代替“公”字,用“孺人”代替“氏”以增加字数。“墓”字前加不加“之”字也是赠减字数的办法;有时也可把“显考”或“显妣”上的“显”字去除,改“皇清显考”为“清考”。据考证,很多墓碑并没有按照合生老的办法限定字数。碑以纪事追思为要,字数应不必过于拘泥。
十七、有关时间的称呼
墓碑上有几个地方需要有时间的交待,如立碑时间,墓主的生卒时间。在交待墓主生卒年月时,则在国号和年号后加“岁次”,即干支纪历,如“岁次戊戌年已未月辛丑日”。在立碑时间上,常用的有“谷旦”、“吉旦”、“吉日”等字眼。谷旦一词源自《诗经》:“谷旦於差,东方之源”。谷,是善的意思,旦,是明的意思,两字合起来即“良辰”之意。立碑时的月份,可以按四季的孟、仲、季来写,如孟秋、仲秋、季秋。也可以用月份美称来写,农历的一月至十二月,分别为梅月、杏月、桃月、槐月、榴月、荔月、瓜月、桂月、菊月、檀月、葭月、栎月。
十八、谬传和勘误
1、“显”字理解错误:网上有传,说神主和墓碑上,亡者已无长辈,且无同辈年长者,女性夫先亡,且有孙辈存在者,方可称“显”。如其所言,夫妻不同时去世,父亡时有前辈在,母亡时前辈俱殁,父母合葬墓碑是写“先”还是写“显”?显然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用“显”字的正解为:一、“显”与“先”同音同义,可互为替用;二、替代“皇”字,皇字为高大上美之义,古时墓碑与神主上皆冠以“皇”字,如“皇考”、“皇妣”以尊称去世父母。元大德年间,朝庭规定禁用皇字,改为显字,表年老德望也。
2、网上流传文章说,若父母亡,叔伯姑在,祖考妣不可以由孙辈主祀,错!中国向来都以嫡长子为主祀,伯叔为旁系支脉始祖,姑出嫁后随外姓,更不可参与娘家直系男性主丧。
3、网上文章说,碑与神主不可几辈人同时奉祀,不尽然!古代讲究全体人尽孝,墓碑与神主亦可几辈人同祀,只是主祀者在前,中榜对亡者称呼辈份应与主祀者对应。
4、网上流传文章说女姓墓碑与神主应写“闺名某某”,错!闺名不可上碑,一般墓碑与神主多为有姓无名。若带闺名者,须真书“某氏某某”,不可冠“闺名”二字,画蛇添足,亦忤逆不敬。
5、网上文章解说,孺人之“孺”字是“小孩”之意,错!“孺为古时对大夫妻子的称呼,明清时为七品官的母亲或妻子等命妇的封号,后延伸为对一般老妇之尊称。
【原创:延光 原载《莲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