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质量
1.资料全面、广泛
新家谱是以客观可信的资料为内容,运用各方面的科学知识和手段来编纂的,反映一个家族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著作。没有大量的、全面的、翔实可靠的资料, 就编修不出一部合乎质量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家谱。
谱书是分门别类,横排竖写,横排,就是将家族内容分门别类排列,拟定篇目,资料必须门类齐全,横排不漏项;竖写,各篇目都从事情发端起,顺时叙述事情发展的过程和现状。
搜集资料必须贯通古今,竖不断线也不是家族年年月月的事都要记述,主要是反映家族在各个重大历史时期的大事、要事不能缺。谱书是以雄厚数量的资料为基础的,搜集时,应当巨细兼收,宁多勿漏,越多越好。凡是有关家谱的文字资料,口碑资料,实物资料都要收全。这是编修家谱前期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应花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全面占有资料。
2.资料真实、准确
资料真实是谱书的生命。家谱是传世之书,必须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就靠资料真实、准确无误,资料不仅要多,要全,重要的是要真实。对资料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细致考证,切实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于历史的、阶级的局限,不论是文字资料,还是实物资料,往往带有糟粕和偏见,甚至作伪,是非颠倒,以假乱真,也难免有某些谬异。在编写家谱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始终做好资料的鉴别、考证工作,方能去伪存真,剔除糟粕,澄清谬误,为编修家谱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3.体现时代特点和家族特色
家谱最显著的特点是资料性,以资料取胜。但是,资料不是只罗列一堆表面现象,应当反映家族发展的本质特征。搜集到了资料,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所有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筛选出反映本质特征的资料,从记述家族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中,反映家族的基本面貌、特点及其发展规律,使家谱成为资料的科学汇编,提高家谱的使用价值。
根据“详今略古”原则,重点搜集民主革命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时期的资料,反映家族成员投入改革,艰苦创业,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的历程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资料有一般性资料和典型资料。典型资料具有代表性、生动性和说服力、震撼力。要选择典型资料突出时代精神和家族特色。
4.正确使用旧谱
中国家谱,据专家分析,目前有两万多种,史料十分丰富,涉及面很广,是编修新家谱极为珍贵的材料库。但是,旧谱中的资料有精华,也有糟粕。盲目搬用,或全盘否定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态度是既不能盲目全盘照抄照搬,也不能一概不用。旧话中的家训族规,反映封建伦理道德的内容是比较突出的、普遍的,但其中也有些资料仍然可以吸取或加以改造后使用。比如,家训族规提出的耕读传家、勤劳为本、孝养父母、友爱兄弟、和睦乡邻、戒奢侈、戒赌博、戒攘窃、戒酗酒等都可以使用。有的资料虽然不能直接使用,但可以备征,被我们用来征考。我们应当下工夫查阅旧谱书,尽可能地搜集到备征资料,以供选用。
二、体例质量
体例包括体裁和几例,专指一类著作区别于其他著作的体制形式,不同的著作都有其相应的体例。家谱是一种家族生活史的综合性著作,也有其特殊的体例。家谱体例源于上古时代,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的发展,定型于宋代,到明清时期更加完善和成熟。
社会主义时期的社会生活极其丰富多彩,是过去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旧家谱的体例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时代的需要,旧家谱的体例必须改造和创新,构建适合于社会主义时代要求的新体例。探索和规范新家谱体例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体例由体裁、结构和章法三个要素组成。体例的质量就在于规范家谱的编写体裁、结构和章法。
由于家谱是家族历史的百科全书,内容极为丰富,需要用多种体裁来记述。新家谱体例应包括序和凡例、词堂和坟墓、述略、姓氏源流、世系、居住地地情、迁徙、大事记、人物传、字辈谱、家训族规、 文献、附录等13种。新增加了述略、居住地地情、大事记三种。“述略”置于谱书主体部分的前面,起到一个导阅的作用,勾画了家族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的总体轮廓。“居住地地情”主要记述家族成员在当地历史、地理的环境下兴乡创业的历史和现状,能够使家谱更好的体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突出时代精神和家族特色。“大事记”是吸取地方志的体裁,丰富家谱体例。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记述家族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大事和要事,展示家族对社会的贡献和风范。
经过这样的设置和探索,新家谱除前言后语外,主体部分共11个部分。谱书前有序、后有附录,主体部分以述略为纲,大事记为经,11个部分为“纬”,以时系事,横排竖写,纵横交叉,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整体。
家谱结构应该严密,有较强的逻辑性。旧家谱的结构大多数是分类叙述,根据家谱的规模,有的几卷,有的十几卷,有的上百卷。新家谱的结构,根据家谱的内容,可以选择卷(篇)、章二层次式组合,或(篇)卷、章、节三层次式组合,也可以采用卷(篇)章、节、目四层次式组合,几种形式都可以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经验。不论采取什么形式,新家谱的结构应体现结构科学、层次分明、主次有别、横成系列。新家谱章法指的是家谱篇目和编写的方法。篇目是谱书的总体设计框架,是用以指导搜集资料和进行编写的提纲和依据。篇目的拟订做到全局在胸,不遗不漏,突出特点,合乎科学,反映现实。
三、文字质量
家谱内容十分丰富,是博采诸体写成的出版物。古代家谱秘不示人,当今社会是开放的信息社会,本质上说,家谱也是一种信息。因此,家谱成为一种公开的出版物。这就要求编写新家谱时,要把好文字关,重视谱书的科学性和全书的一致性,文字要统一规范。
1.称谓。记述历史时期的政权机构,采用当时称谓,按照一般习惯通称,如“明朝”、“清代”、“中华民国”。不用“满清”,不加“反动”、“腐朽”等政治定语。对于人物称谓,直书姓名,不加虚衔和褒贬之词。官职务称,概用当时的实职,一般不再写“先生”或“同志”,也不使用“该人”、“该同志”。对多年来形成的习惯称呼,如“毛主席”、“周总理” 等也可以用,但以称“毛泽东”、“周恩来”为好。
2.时间。年份应书以全数,凡公历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凡世纪、农历年月日一律用汉字表示。生卒年代、年龄、年度等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在括号内注明人的生卒年可不必加“年”字,如“司马迁(前145一前87)”。公元前的世纪、年代要加“公元前”字样。公元后的世纪、年代可以不加“公元” 字样。中华民国成立以前,一律采用中国历史纪年法,先写朝代名称再写年号,所用数码皆用汉字,在括号内用阿拉伯数字可省去“公元”和“年”,如:清顺治元年 (164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纪年,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如1951年。年号一般使用全称。记述时间要准确,类似“今年”、“明年”、“上个月”这样的时间名词不要使用,而应写具体时间。不要使用不确切的时间概念,如“最近”、“目前”、“大跃进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等等。年份、年代不用简称。如 1992年不能写成92年;20世纪80年代不能写80年代。
3.数字。习惯用语数字、语汇和成语中数字、表达性语言中数字及数字专门名称,一律用汉字表示,如“腊月初八”、“丢三落四”、“七七事变”、“三中全会”等。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时,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 隔开,如四十五六岁,四五天,六七十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值范围时,用波浪式连接号“-”连接,如1500-3500元,100-300米,30%-50%。统计数字要按新规定正确使用阿拉伯数字;表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引文中分数用汉字表示,如 “四分之一”;百分比(包括千分比数)用阿拉伯数字,如“25%”、“15%”等。
4.度量衡。古代度量衡,可以尽量采用当时的制度,一般不换算,以免造成讹误。
5.引文。引文要忠于原文。凡属引用的文字,以双引号“” 标出;未标点者,应进行标点,并注明出处,以便校核和查阅。引文有错字时,用括号()写入正确的字。引用译文时,应选择准确的译文本,译文中的人名、地名、官职等应统一。
6.注释。“注”是对外文中难懂的术语、典故,于第一次出现时标注。新家谱的注释采用“页末注”。需作注的地方在右上角标出序号:①②③……有些地方可以随文注释。
7.地名。使用省或市、县名称时,应具体写明“xx省”、“XX县”,使用第三人称,不使用“我省”、“我县”这样的代名词。记述历史沿革和古人的活动、籍贯等,可用古地名,在括号内注明今地名,如“临安(今杭州)”。其余,一律使用今地名,必要时在括号中注明古地名。
8.货币。遇到货币问题时,一律写当时的货币名称,其币值一般不折算。在特殊需要的地方(如物价飞涨,货币贬值时)也可考虑折算。
9.选录。重要的文献选、辑、录、存必须如实摘录,不能随意改动,对于历史条件限制而出现的隐讳、难懂的、不甚通顺的语句,只要其意义基本明了,也不要改动,要忠于原文。若有错字也不要改动,可在括号内注正字。历史档案中的人名,也不要轻易删改。
(原载《汉文化传承》公众号)